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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馆

图书借还
时间:2022-05-17 09:33:31     点击次数:

一、图书外借

1. 本馆可供外借的文献包括:中外文图书、图书所附带的光盘和视听资料等(多媒体阅览室收藏的后两类文献只对教师和研究生开放外借)。馆藏文献分布在总馆的8个阅览室、文华苑分馆和粤读(青教公寓)共10个馆藏地内,参见馆藏布局

2. 读者借书册数、借阅权限根据不同的读者类型设置,详见“借阅规则”。

3. 借书程序

(1)查目录:利用图书馆首页的"馆藏目录"检索框,或直接登录高级检索进入书目检索系统 OPAC均可查找您所需图书的馆藏信息,请记下馆藏地点和索书号。

(2)找图书:进入图书馆藏地,根据索书号在架上找到欲借图书。

(3)检查:办理外借手续前,读者应检查所借图书资料是否有破损、涂画、缺页等,如发现以上情况,应立即向总服务台工作人员说明,由工作人员加盖污损章。

(4)办理外借手续:总馆A201、B202、B502三个区域的图书在该区域前台办理人工借书。其他区域(含文华苑分馆)图书可以在自助借还书机自行办理外借手续,也可持书到总服务台请工作人员办理借书。借书时请注意查看显示器,确认图书已借到自己账户,同时留意屏幕显示的应归还日期。

自助借还书机的位置分布如下:

一楼门卫处旁、二楼总服务台旁、A区一侧的三楼和五楼


二、图书归还

1. 图书馆总馆、文华苑分馆及弘文悦读空间实行通还政策:即所有外借的书既可在总馆的自助借还书机或者二楼大厅总服务台归还,也可在文华苑分馆及弘文悦读空间(海华3栋一层)归还。读者在还书过程中应注意查看显示器显示的还书信息,确认还书信息无误后方可离开。

2. 读者借阅图书应按期归还,逾期不还者需缴纳逾期使用费。所有图书到期后,在7天宽限期内免收图书逾期使用费。逾期使用费从图书到期日期(包含7天宽限期)开始计算,逾期使用费按0.1元/册/天收取。读者在未结清逾期使用费之前,一律暂停借书权限(包括外借、预约和续借)。读者出国访学、到外地出差、实习等,应及时归还图书或办理续借手续。若造成图书逾期,需出示所在部门书面证明,可免除部分逾期使用费。凡在寒、暑假期间到期的图书,在开学后一周内办理还书手续,免收逾期使用费;如所借图书在寒、暑假前已到期,则交费天数须将假期也计算在内。寒假、暑假的起始日期以校历中“学生放假”时间为准。对于逾期180天及以上的读者,通过微信、官网公布名单,报送书院、学院,请书院、学院协助催还读者。暂停读者使用研讨室、电子存包柜权限。”


三、图书续借

1.读者所借图书到期前如需继续使用,可办理续借手续。

2.未被其他读者预约的图书可以续借。续借时间从续借之日起30天。逾期未还的图书不能续借。

3.续借手续可自行在图书馆主页办理,登录个人账户,操作续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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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图书预约

1.图书馆所藏可外借图书均已借出时,读者可以使用图书预约服务;

2.读者预约图书须在图书馆账户内添加邮箱(通过“ID登录”添加邮箱),方便图书馆系统发送通知邮件。缺少邮箱信息的读者个人账户,将不能成功地预约图书。

3.读者所预约的图书到馆后,图书馆将通过读者个人已登记的邮箱发送预约图书到馆通知,读者收到通知后请尽快到总馆二楼大厅总服务台办理外借手续。

4. 预约图书在预约架上保留3天,过期未办理外借手续的图书将从预约架上撤下,进入正常流通。

5. 每位读者最多可预约4册图书,如读者有逾期未还的图书,则无法预约。

五、催还通知

1. 通过图书馆主页我的图书馆,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个人用户页面, 在【更新地址】页面中,填写您有效的电子邮箱名称。您所借图书到期前5天,图书馆会向您的邮箱发送催还通知。

2.登录“移动图书馆”,绑定您的手机号码,可享受图书催还与过期的短信提醒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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