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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电子存包柜使用规定
时间:2022-07-12 17:22:21     点击次数:

电子存包柜是图书馆为了方便读者而提供的公共服务设施。广大读者有义务配合我馆确保每位读者能够安全有序、公平合理、舒适便利地使用电子存包柜。为保证这一理念的实现,特制定本管理规则:

1.存包柜仅限于读者本人使用,不得转让、买卖。一旦工作人员查实有此类违章行为,将收回存包柜使用权,永久取消其存包柜的申请资格,并以倒卖公共资源名义报学生处和相关学院处理。

2.图书馆定期对存包柜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两周内开启少于五次或者连续空置一周,是为长期不使用,系统将自动锁定、收回存包柜,原存放物品由图书馆保存一个月。过时无人领取做无主处理,收回的存包柜将重新分配给他人。

3.读者应爱护使用存包柜,因敲击、刻线、撬损等行为损坏存包柜者须照价赔偿损失,如存包柜出现异常,请及时联系图书馆服务台老师报修。

4.存包柜上方为电源开关,请勿放置任何物品,以免影响存包柜的使用。经巡视或举报发现放置的物品,将予以没收做无主处理。

5.存包柜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品,违反者后果自负,危害他人安全的,依法依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6.保持存包柜内卫生,存包柜只允许存放个人的书籍等学习用品,禁止存放球鞋、食物、水果等影响柜内卫生的物品,一经发现将收回存包柜,永久取消存包柜的申请。

7.存包柜禁止存放贵重物品,如有私自存放,后果自负。

8.该规定自2021年10月18日起实施,图书馆对本规定具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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