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学校投入巨额资金先后购买了一些国内外的电子资源,以作为纸本文献资源的有益补充,基本满足了全校师生员工对原始文献的需求,为提高我校的教学、科研水平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根据协议,学校虽然购买了这些电子资源的使用权,但出版商对数据库的使用有明确的规定,严禁以任何不正当的方式过量下载,并且全天候监控用户的下载数量,一旦发现违规行为,将自动停止该IP地址甚至该IP段地址对数据库的访问权,情况严重的将诉诸法律。
为了维护北京师范大学的声誉,保护电子资源的知识产权,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也为了保障广大合法用户的正当权益,维护我校正常的文献信息服务工作秩序,现将使用图书馆电子资源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我校已购买或正在试用的电子资源,任何单位或个人必须按规定使用:
1.严禁使用任何自动下载软件或智能机器人下载工具进行下载。
2.严禁整卷期批量下载。
3.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商业性活动。
4.严禁合法用户将全文下载到本地硬盘以后送给非本单位用户使用
5.未经代理商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设网络数据库或代理服务器。
二、校内各合法用户应加强IP地址的使用管理,违规使用的,将承担相应责任:
1.学校将限制违规IP地址的使用权限;情节严重的,停止该 IP地址所属单位的所有IP地址使用图书馆电子资源的权利。
2.违规责任人应做出书面检查,图书馆将通告责任人所在单位,停止其借阅权限二个月。
3.学校将视违规情节的轻重,给予责任人相应的处分。
4.因违规使用引发法律纠纷的,责任人必须承担由此给学校造成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
三、图书馆目前已订购的各种电子资源资源,如无特殊意外,将会长期续订,用户尽可放心按规定使用。请广大读者协助监督,如果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向图书馆举报。